人大代表:酒店一次性用品应该收费
发布时间:2010年08月26日 作者: Yirenbao19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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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月1日,《循环经济促进法》正式实施,对列入规定名录中的一次性消费品,如餐馆用一次性餐具、宾馆用一次性洗漱用品的生产和销售,通过制订税收和出口等措施进行限制。
对于宾馆、酒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事情,外界已经呼吁很久了。一方面,这可以收到环保之效,另一方面,确实可以减少浪费。因为这些一次性用品的质量难以保障,其使用率本来就不会太高。人大代表陈飞告诉《生命时报》记者,每次他外出参加活动,都会自己带拖鞋、毛巾、牙刷牙膏等。“宾馆、酒店提供的一次性小牙膏,我一管能用5天。但其他很多住客都是用一两次就扔了。有时我看到服务员来打扫卫生,直接就把穿过的拖鞋扔进垃圾桶。”
陈飞认为,宾馆、酒店撤销一次性用品是大势所趋,国外早就不再提供这些东西了。“有偿付费就是很好的解决方法。如果客人确实有需要,宾馆、酒店可以提供一次性用品,但必须单独收费。”如从2009年7月1日起,长沙市的所有宾馆、饭店、招待所一次性客房用品就彻底告别了无偿使用的历史,客人如要使用,要自掏腰包。
此外,有些省市的做法也值得借鉴。如海口市旅游局就引导酒店逐渐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量,并减少各类用品过度豪华包装,倡导将小瓶沐浴液、洗发水改为大包装固定在墙上,客人需要时按压取用;不再提供香皂,而是改为大瓶洗手液和洗衣粉。山东银座佳驿连锁酒店提出了“免用六小件,捐植一棵树”的环保倡议,即入住的顾客不使用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,酒店就会以顾客的名义向“保护母亲河行动专项基金”捐植一棵树。
